每件專利支付2000元的保險費,受到侵權后,在維權過程中產生的調查、訴訟和律師費用等就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每單最高可賠4萬元。前不久,江蘇正丹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專利保險由江蘇鎮江人保財險簽出。鎮江市作為國家知識產權工作示范城市,2011年全市專利申請量已超15000件。但由于侵權事件的不斷發生,牽扯企業、專利權利人大量的人力物力,由此需要保險來化解風險。 早在2010年年底,信達財險推出國內首款專利保險產品——“專利侵權調查費用保險”,開創了我國專利保險事業的先河。廣東佛山禪城區知識產權局與信達財險簽署合作協議,在當地知識產權局、保險公司、代理機構、企業等多方通力合作的情況下,國星光電、德眾藥業等100余家企業的逾千件專利投保信達財險的專利侵權保險。去年3月2日,佛山市新概念磁電與信達財險簽訂了專利侵權保單,為企業“一種除鐵機”等7件專利投保,保費共3400元。當年7月,新概念磁電發現江門某礦業公司以及某陶瓷機械公司未經其許可,實施了制造、使用、銷售“一種除鐵機”專利的侵權行為。今年年初,新概念磁電向江門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江門市中級法院隨后正式受理該案。信達財險按照專利保險條款將保險賠付款交付給新概念磁電。 如果把專利保險比作半杯水,企業看到的是沒水的部分,即亟待收回成本并盈利;而保險公司看到的是有水部分,即承擔的風險。在經濟生活中,專利權人面臨專利侵權,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往往面臨尷尬局面:一方面,在獲得賠償前能否支付巨額的訴訟費用,另一方面,在支付巨額訴訟費用后仍可能面臨敗訴。一些專利權人尤其是中小企業和個人,由于難以承擔這種風險就只好放棄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專利權,甚至直接放棄自己的專利權,這將有損于專利權法律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而引入專利保險機制,就可以分擔專利人維護自身權益的訴訟風險,更好地維護其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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