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自《互聯網金融手冊》,謝平 鄒傳偉 劉海二
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互聯網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我們2012年提出的概念,這是一個譜系概念,涵蓋因為互聯網技術和互聯網精神的影響,從傳統銀行、證券、保險、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場,到瓦爾拉斯一般均衡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之間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組織形式。
理解互聯網金融需要充分的想象力。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已經十分明顯,相關創新活動層出不窮。各類機構紛紛介入,除了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之外,電子商務公司、IT企業、移動運營商等也非常活躍,演化出豐富的商業模式,模糊了金融業與非金融業的界限。
盡管如此,到本書完稿時,互聯網金融遠沒有發展成形。我們樂觀地估計,互聯網金融還需要20年才能成形,主要基于兩點考慮。第一,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主要取決于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速度,而不是金融自身的發展速度。我們預計,20年后,互聯網技術將在目前的基礎上,進一步大幅降低金融活動中的交易成本,并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第二,20年后,伴隨著互聯網成長起來的這一代人(基本上都在1980年后出生)將成為社會主流,他們的互聯網使用習慣將極大地影響金融交易和組織形式。
互聯網金融有三個“理性之錨”。
第一,互聯網金融立足于現實。現實中已經出現的互聯網金融形態是我們推演未來的出發點。
第二,互聯網金融符合經濟學、金融學的基本理論,就如同現實物體運動遵循物理學基本原理一樣。我們認為,不管是對互聯網金融已有形態的解釋,還是對互聯網金融未來發展的預測,目前的經濟學、金融學的基本理論都提供了足夠的分析工具。這是本書根本的方法論。
第三,互聯網金融研究的基準,是瓦爾拉斯一般均衡對應的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這也是互聯網金融的理想情形。瓦爾拉斯一般均衡是經濟學的理論基石之一,說明在一系列理想化的假設下,完全競爭市場會達到均衡狀態,此時所有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正好相等,資源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即不可能在沒有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某些人的境況變好)。在瓦爾拉斯一般均衡中,金融中介和市場都不存在,貨幣也可有可無。而現實中之所以存在金融中介和市場,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等摩擦因素造成的。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信息不對稱問題將大幅減少,交易成本將顯著降低,互聯網金融將逐漸逼近與瓦爾拉斯一般均衡相對應的無金融中介和市場情形(見圖1—1)。這是金融演變的內在邏輯。

圖1—1傳統金融中介和市場情形與無金融中介或市場情形的對比
說明:箭頭表示資金流向。
直觀的理解是,有M個資金供給者和N個資金需求者,兩邊通過各種金融中介和市場進行金額、期限、風險收益上的匹配,設想M和N趨于無窮大,并且金融中介和市場被互聯網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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