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22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涉嫌虛假陳述案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因2011年年報存在虛假陳述,虛增利潤合計5124.58萬元,證監會擬對公司和時任公司負責高管作出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顯示,2011年利潤虛增來自亞麻和水稻銷售。其中,2011年11月至12月,北大荒鑫亞向北大荒青楓亞麻紡織有限責任公司銷售4071.03噸亞麻時,與青楓亞麻串通,另簽訂虛假合同,每噸加價4600元,虛增2011年度利潤1600.58萬元。而北大荒鑫亞在水稻交易過程中,通過偽造合同等方式虛增2011年度利潤則更是高達3524萬元。 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擬決定對北大荒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對時任北大荒分管北大荒鑫亞的副總經理、北大荒鑫亞董事長楊忠誠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的總經理白石給予警告,并處以15萬元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副總經理趙幸福和運營總監劉艷明、時任北大荒股份董事、總經理丁曉楓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時任北大荒鑫亞財務總監宋丙祥和扶余項目部高級主管趙亞光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鑒于楊忠誠、白石、趙幸福參與北大荒股份違法行為的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對楊忠誠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白石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趙幸福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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