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今日在發布會上表示,證監會決定取消一批行政項目事項,其中,行政項目包括證券交易所上市新合約的行政審批,期貨交易場所分類、合并等,期貨交易場所上市、修改等,此外,還有期貨公司董、監、高等行政核準。
證監會繼續保留幾項工商登記的前置審批事項,主要有證券交易所設立審核、期貨交易場所審批、期貨交易場所專門機構審批、外國駐華交易場所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