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本月起將在廣西全面施行。廣西將對出口退(免)稅企業實施四級分類管理,對納稅遵從度高、信譽好的企業簡化管理手續,縮短退稅審批時間,符合申報規定的出口退(免)稅一類企業,審核、審批手續縮短至兩個工作日內。
該辦法實施前,出口退(免)稅企業實行的是無差別化管理,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信譽高、稅法遵從度高的出口企業的退稅進度。本月起施行的辦法則按照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內部風險控制等條件,將其分為四個類別,實行差別化管理。
辦法規定,對信用好的一類出口企業實行“先退后審”,在自受理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在計劃內優先辦理手續。此項措施極大地縮短了信用好的企業出口退稅時間,有利于引導企業不斷提高稅法遵從度。為規范管理,辦法規定該類企業應將出口退(免)稅原始憑證、出口備案單證按種類依申報順序裝訂成冊,留存企業備查,并按規定的期限保存。
廣西國稅部門介紹,分類管理評出的等級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變化進行調整,這有利于倒逼企業自我誠信規范管理。稅務部門也將定期向企業通報相關退稅風險信息,引導企業建立內控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