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21日消息,經調查,商務部最終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進口產品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2013年8月22日,商務部正式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4月29日,調查機關發布初裁公告,初步認定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特丁基對苯二酚存在傾銷,中國特丁基對苯二酚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并且傾銷進口產品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初步裁定后,調查機關對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和損害程度及傾銷進口產品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