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數萬億元的資金分散在全國幾百個住房公積金中心,從部委到省、市、縣多級公積金管理部門只是松散指導管理關系,沒有一個機構能夠真正“管得著”。公積金儼然成了不少地方的“小金庫”,想挪用很便利。
不少網民指出,公積金制度本為幫助職工實現住房夢,但“有繳存之義務、無監督之權利”和“取用難、挪用易”的現狀,卻讓這一福利遠離了其初衷。住房公積金淪為地方政府“小金庫”,與其多頭管理監管不當有關,為此,必須堵住漏洞嚴格監管,并且充分引入公眾監督。
資金“死角”
有網民稱,住房公積金作為職工的福利待遇,原本應是職工的“住房銀行”,目前卻成為地方政府的“小金庫”。這一方面折射了公積金使用和提取方式的弊端,但更重要的是該問責有關部門監管去哪兒了?
網民“吳睿鴉”說,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要求,現行的監管運行模式可概括為四個方面:即管委會決策、財政監督、中心運作和銀行執行。可是,在全國不少地方,管委會流于形式,沒有建立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不能定期召開會議,再加上資金管理權掌握在管理中心手中,其決策作用有限。
該網民同時指出,由于各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獨立核算、獨立經營,在同級監督不力的情況下,公積金演變成了游離于公眾視線外的資金“死角”。在這種背景下,所謂的中心運作和銀行執行也很容易淪為一紙空文。
權益失位
有網民稱,如果監管“真空”得不到及時填補,公積金問題將永遠得不到治理。從治理經驗看,建立一個超脫于利益鏈條之外的管理機構勢在必行。
網民“李光金”說,保障公積金安全,除了建立國家層面的獨立監管體系之外,還應有效吸納社會監督的陽光。尤其需要回歸的常識是,公眾不能只有繳存義務,沒有監督權力。按照物權法規定,公積金所有權屬于繳存人,增加他們的話語權理所應當。這需要在信息公布渠道、覆蓋面、發布頻次等方面進行革新,杜絕“糊涂賬”。
網民“吳江”說,無論是“取用難”,還是“挪用易”,歸根結底其實都是公積金權利人權益失位的表現。而正是由于作為公積金的權利人,卻在公積金管理上毫無發言權,更無法充分參與對公積金的監督,游離于權利人權益之外的公積金,要其不跑偏,難免癡心妄想。
莫如取消
“為什么要設立住房公積金?幾萬億元的資金不知道要肥了多少碩鼠?干脆取消住房公積金收取,把所有的錢都退還個人賬戶。”網民“林藝友”說。
據報道,截至2013年年底,廣州住房公積金資金歸集總額2764.10億元,提取總額1774.96億元,貸款總額近800億元,總使用率接近80%。不過,累計接近800億元的貸款總額僅發放給了9%的貸款人,也就說90%的繳存人未享受到公積金所帶來的購房實惠。
網民“修成才”認為,公積金的繳存無門檻,必須繳存,員工無自由選擇權。可是用公積金貸款則有嚴格的門檻限制。購房者的首付比例很高,很多繳存公積金的中低收入群體在很長時間里不可能貸款購房。這就讓公積金“劫貧濟富”了。公積金應該取消,讓有能力購房者自由選擇商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