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銀行理財業務風險,銀監會再次出手。昨天,銀監會發布《關于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組織管理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理財業務與信貸等其他業務分離。
《通知》要求建立符合理財業務特點的獨立條線風險控制體系;同時實行自營業務與代客業務相分離;銀行理財產品與銀行代銷的第三方機構理財產品相分離;銀行理財產品之間相分離;理財業務操作與銀行其他業務操作相分離。
《通知》指出,理財業務與信貸業務相分離是指,理財產品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相對應,獨立于銀行信貸業務;本行信貸資金不得為本行理財產品提供融資和擔保;理財業務應回歸資產管理業務的本質。
銀監會表示,《通知》旨在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理財業務的內部組織管理體系,設立理財業務經營部門,負責集中統一經營管理全行理財業務,并按照“單獨核算、風險隔離、行為規范、歸口管理”四項基本要求規范開展理財業務,防范理財業務的風險積累。
近年來,我國銀行理財業務發展快速。截至2014年5月末,全國4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存續理財產品50918款,理財資金賬面余額13.97萬億元。2013年銀行理財產品的加權平均收益率為4.13%,給國內居民創造的財產性收入超過4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