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又到農民工返鄉過年的高峰期,“12月份的辭職率超過了30%,辭職了他們明年才來找工作,社保就斷了,看明年的廠子交不交了!12月27日,深圳一家鞋企的總經理胡強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深圳農民工返鄉今年早已開始。
他所提到的社保中斷的問題,此前因“一年累計3800萬人中斷繳納養老保險”的新聞曾引起人們的關注,本報亦曾專訪了著名的社會保障專家鄭秉文教授,他表示,斷保人群主要是小微企業就業人群,靈活就業人員和建筑季節工人等等。部分社會保障研究人員對筆者說,實際上“斷保”人群還是職業不穩定、流動性較大的就業人群,其中以農民工群體居多。
因為農民工在企業和區域之間流動頻繁,必然涉及社保異地轉移接續問題。當前社會保險制度便攜性不夠、轉移接續難,造成他們非常容易“斷保”,不僅個人賬戶的錢無法使用,成為“壞賬”,未來養老金的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享受都成問題。流動性大的群體“斷保”問題到必須正視并解決的時候了。
“流動”引發的社保轉移接續
數據顯示,我國有2.6億農民工,其中1.5億人在城鄉間流動,6000多萬人跨省流動。在社保措施上來說,不論是哪一種流動,都涉及社保轉移接續的問題。
湖南籍農民工楊芳2000年到東莞打工,10年間換過7家廠子。她也曾和老鄉一起去取過養老金!斑^年多拿點錢回家,社保下一個廠子還不一定交了,先把自己的錢取了拿在手上放心”。當筆者問這位80后的女孩,取現可能對她未來領取養老金有影響時,她回答說:“當時也看不到未來,沒辦法了,以后的事兒只能到時候看。”
楊芳所說的,正是2009年,媒體曾集中報道過的珠三角農民工“退保潮”,每到春節返鄉時,珠三角的東莞、佛山等地總有不少外來務工人員涌到社保辦事大廳,提取積攢在自己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部分資金。
這一“退保潮”被禁止是在2009年12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實施后,在此之前,農民工異地打工時轉移接續不成還可以退保。
此后,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法律規定,參保者不論是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都無法提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只能轉移接續。
但是,法律禁止“退!眳s防不住“斷保”。
筆者在采訪中發現,在各種各樣“斷!钡脑蛑校邢喈斠徊糠秩酥袛嗌绫J寝D移接續不暢導致的。自己不想斷保,老單位繳納了社保,新單位可以提供社保,但勞動者異地流動時,卻因為全國統一的平臺沒有建立起來,養老關系接續手續十分復雜,很多人僅僅因為無法忍受這種麻煩,無法順利實現轉移,就寧可斷保了。
斷保主要因“轉移接續不暢”
《社會保險法》從法律層面明確了跨地區就業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及關系轉接的原則,即“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但實際運轉中,參保者卻發現轉移接續難上加難。
農民工陳宇曾經在葛洲壩集團下屬的建筑公司擔任測繪方面的工作,然而,他準備跳槽到中鐵下屬的企業時發現社保轉移續接對他是個難題。雖然都是在北京工作,但是葛洲壩集團是地方企業,一直是在湖北宜昌繳納的社會保險,而中鐵是在京企業,他必須把社會保險從湖北轉到北京,這個年限互認的對接目前沒有足夠的政策,他只好作罷。他曾經想把山西老家參加的新農保轉到北京,只繳納一種養老保險,但是目前也毫無進展。
實際上,媒體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保中心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已轉移接續的人中,成功轉移的人僅占20%,約八成的人流動后,要么沒有就業,要么就業后沒去辦理或沒辦理成功。
因為各地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太低,造成了利益沖突,不少地方實行了保護政策。有的大城市不允許非戶籍人口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養老保險,有的大城市以種種借口拒絕承接大齡勞動者的養老保險關系。此外,操作環節上缺少統一規定,也影響著轉移接續。
筆者采訪了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街道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由于年限互認等政策沒有明確方案,導致他們無法操作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因此,對于這種訴求,他們一般不予辦理!坝行┲嗍潜本⿷艨冢有些隨子女上北京戶口的,都想和北京對接養老保險,可是,北京和河北的差別怎么折算,和浙江、天津的差別怎么折算,都沒有明確辦法,就算是和省級對上了,和市一級怎么對接?這個工作量太大了,差出來的錢由誰補?”
“如果隨便都能轉到社保待遇較高的省會城市,上海北京深圳大城市,那這些城市就會不堪重負,”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中斷社保,農民工未來損失很大
近年來我國養老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在2012年實現了制度“全覆蓋”。但“3800萬人斷保”這一數字,說明社保制度還很不完善。斷保不僅加大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空賬壓力,也會給斷保者個人造成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上的差別。
鄭秉文在給本報撰文中曾說,斷保更會導致參保者因為繳費年限不足15年而最終無法按月領取養老金。未來即便是達到繳費年限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中斷社保一次,養老金也要減少一個百分點。
如此看來,影響最大的還是農民工群體,他們多在中小企業工作,或者從事建筑等季節性較強工作,流動性無論是在企業之間還是跨區域都很大,因為轉移接續難等原因容易斷保,個人繳納的錢長時間不能用,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不到。社會保險不僅不能成為農民工的“安全網”,反而成為對農民工群體的剝奪。媒體報道說,農民工本身的參保率只有10%~20%之間,還有斷保。他們本身就是低收入者,失去了社會保障這個安全保障,生活穩定問題更加岌岌可危。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有社會保障研究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要想實現“更公平可持續”的目標,降低斷保率,首先要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跟上社保覆蓋面急劇擴大的需求;繼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加大征面擴繳納力度,讓更多的困難群體進入社會保障體系,最重要的是要迅速提高統籌層次,盡快消除激勵性不夠、透明度不高、便攜性不夠等諸多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