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肖春泉,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通信發展司司長張峰介紹2013年一季度工業通信業發展情況。 張峰稱工信部鼓勵和支持包括微信在內的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創新發展。微信從2011年推出以來,該業務是否收費或者怎么收費都是由其經營者依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的,政府部門沒有干預,未來我們也將堅持這一原則。 以下是文字實錄: [香港文匯報記者]有報道說,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一些新興業務對傳統運營商擠壓非常明顯,運營商對微信這個業務有收費的意向,社會非常關注。我想問一下工信部對這類業務怎么看待?另外微信收費的傳言是否屬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通信發展司司長
張峰]當前,社會各界對“微信是否收費”問題高度關注,媒體、專家、網民以及相關企業都紛紛通過不同渠道表達了各自觀點,我都予以關注。下面,針對“微信是否收費”等相關問題,我談兩點看法。 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鼓勵和支持包括微信在內的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創新發展。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互聯網,特別
是移動互聯網已經成為發展創新最為活躍的領域之一,不斷催生新的業務形態和商業模式,都深受用戶的喜愛。微信就是利用移動互聯網傳遞話音、文本、圖片、視
頻等信息的即時通信工具,這是我國互聯網企業最具創新意義的產品之一。 當前,參與微信等OTT業務的企業類型日益多元化,我解釋一下,OTT業務是什么呢?互聯網企業利用了基礎運營企業的寬帶網絡來發展自己的業務,互聯網公
司、基礎電信企業、終端企業、設備制造企業都有參與,這充分體現了產業融合發展趨勢。我部認為,推動此類業務的發展對滿足社會各界多樣化通信需求、提升國
家信息化水平、培育新興信息服務業、增強產業國際競爭力都有積極作用。我部一直在積極關注并鼓勵和支持包括微信在內的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創新和發展。 二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等新業務是否收費由市場決定。根據目前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對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等新業務,政府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即由
經營者根據市場情況來決定其是否收費,這也就是媒體報道的苗圩部長所提及的包括微信在內的OTT業務有收費可能的說法。互聯網業務多數是免費的,但也有收
費的,比如說電子郵箱、視頻、游戲等。最近,我部也注意到,部分媒體對“微信是否收費”問題的報道差別較大,反應不盡一致。 實際上,微信從2011年推出以來,該業務是否收費或者怎么收費都是由其經營者依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的,政府部門沒有干預,未來我們也將堅持這一原則。4
月11日,我看到了騰訊公司微信產品團隊發布的信息,其中明確表示“微信絕不會對用戶收費”,相信廣大微信用戶也都看見了。我部對此表示支持和歡迎。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當今信息通信業正處于大發展、大融合、大變革的時期,尤其是移動互聯網迅猛發展,不斷滿足了用戶的多樣化需求,給廣大基礎電信企業和互
聯網企業帶來了新的發展空間和商機,但同時也帶來一些新的問題和挑戰。因此,探索未來合作共贏的商業模式應該是企業發展的共同目標。 我部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抓住移動互聯網發展機遇,不斷創新,鼓勵基礎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形成良性互動的發
展格局,協同推動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服務發展,共同營造有利于產業長遠發展的市場環境,為廣大用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加強電信市場
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防止企業利用壟斷地位來排擠競爭對手,以促進我國信息通信業和諧、健康、可持續發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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