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奶牛”、“中國燈王”、連續十年的“金牌董秘”,佛山照明一直為投資者所津津樂道。然而,佛山照明近年來卻一直是負面新聞纏身,諸如內幕交易、高管違規買賣公司股票、“泄密門”等。如今,佛山照明的又一樁“丑聞”——與四家公司的關聯關系、關聯交易被隱瞞多年至今,在監管部門的嚴查之下被“揪出”。
佛山照明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兩份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該決定書稱,廣東證監局經查發現,在佛山照明2009年年報、2010年中報及年報、2011年中報及年報等定期報告中,未披露其與佛山施諾奇加州電氣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業有限公司的關聯關系、關聯交易內容;同時,亦未披露與(香港)青海天際稀有元素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關系,以及與其共同出資設立青海佛照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
廣東證監局認為,佛山照明隱瞞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的行為,違反了相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決定對佛山照明采取責令改正的措施,要求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長鐘信才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補充披露與上述四家公司的關聯關系及近三年的關聯交易情況,以及更正后的2011年年度報告;同時,應當在補充披露公告后5日內,向廣東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記者翻閱佛山照明近年來的違規記錄發現,佛山照明信息披露存在諸多不規范問題由來已久,屢改屢犯。2008年7月,廣東證監局就對公司進行過相應處分,要求公司對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問題進行整改;2010年,廣東證監局又兩次發函,要求佛山照明對信息披露工作中出現重大差錯進行整改,以及對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信披不完整、不及時、程序不規范的行為,對外信息報送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夠規范的行為進行相應整改。同樣在2010年,深交所在不到兩個月時間內,連續三次對佛山照明發關注函,對當時的“將公告投資1億元做鋰電池項目”的泄密事件予以高度關注,要求佛山照明對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或泄漏信息的情形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