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國務院出臺穩定物價的“組合拳”之后,各地區、各部門從發展生產、保障供應、安定民生、加強監管等多個方面綜合施策、重點治理,目前政策效果已略有顯現,但必須指出,預防和治理通脹更有效的辦法不是堵,而是疏,即提高居民收入。 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同時,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 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今年7月份以來,國內價格總水平上漲較快,這已經影響到了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體的日常生活。從中長期看,明年的通脹壓力仍只大不小,適當上調基本養老金,有助于穩定通脹預期,疏導通脹壓力,這是此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直接動因。 養老金上調的另一種解讀是,今年以來政府有關部門密集調研、廣泛征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見的報道不斷見諸報端,但僅僅停留在建言層面,而非實踐層面。作為國民收入的再分配,此次上調養老金,或許是政府將進一步推動收入分配改革的先兆。 近幾年,很多人感覺物價在漲而工資不漲,不斷擴大的收入差距問題也屢受詬病。不僅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過低,而且再分配領域內稅收和社會保障也沒有彌補初次分配的不足,向低收入和弱勢群體傾斜力度不夠,這加劇了收入分配結構失衡。 拿政策來說,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醞釀多年,數易其稿,卻遲遲不能出臺;而作為我國目前級別最高的關于勞動者薪酬保護的法律,《工資條例》的制定之路也是一波三折,至今難覓其蹤。 再以養老金為例,自2005年起,國家已連續6年7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但即便如此,企業退休養老金整體水平還是不高,較公務員養老金仍有較大差距。 在物價上漲的背景下,調節收入分配勢在必行,政府可以采取的手段也有很多。比如,通過稅收、財政等領域的改革,降低國民收入在政府和企業的分配比例,從而提高勞動者的工薪收入;立法按年度提高工資;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等等。 只有建立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才能讓居民收入真正得到提高,才能讓老百姓在更有條件抵御物價上漲的同時有能力去擴大消費,從而解決困擾中國經濟已久的內需不足的問題。基于此,政府明年有必要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有更大的、更具實質性意義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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